知识产权的界线划在哪里(8)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五、余论
由此可见,仅就著作权保护期限这个论题,仍然蕴含着许多问题。更何况,前述知识产权基本问题所谓的“划定界线”并不仅限于时间上的,还包括如何确定权利对象(作品、发明等)的范围、行使权利的范围等。兰德斯和波斯纳在该书中也多处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的研究,比如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对专利案件的专属管辖权,合理使用制度,著作人身权等。他们试图从一般理论到具体实例来论证知识产权的界线。他们强调了知识产权的基本问题,并以独特的视角和方法进行了可贵的探索,也得出了一些尽管不同于现行知识产权制度,但着实令人思考的结论。也许我们并不能从中得到明确完整的答案,也许反而因此带来了更多的问题。但是,正如德国数学家希尔伯特(David Hilbert)所说:“只要一门科学分支能提出大量的问题,它就充满着生命力,而问题缺乏则预示着独立发展的衰亡和终止”,问题的价值和魅力恐怕就在于此。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金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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