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和万科在南京低价卖房,被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认为是“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属于不正当竞争”。万科被指“涉嫌价格欺诈”,将要受到处罚。房管局负责人说,查处不是为了处罚开发商降价亏本卖房子,而是避免烂尾房出现。(12月17日东方网)
&nb
sp; 为什么首先被查处的是万科?几天前就曾传出消息,南京将查处开发商降价行为,结果首先拿房地产市场巨头万科、恒大开刀。万科之前在杭州也有大幅降价,未见杭州市政府这么对待万科。各地房地产开发公司也都有明降或者暗降,很少遭到这么直接的查处政令。南京这么做,恐怕是警告更多房地产商不要轻易降价。
政府为什么不希望房地产公司降价?尽管土地财政虽无具体数据,各地也有差异,但已毫无异议地成为各地政府主要收入。房价下挫,民众购房热情更低,买涨买跌,都等着价格继续跌;再加上宏观形势不佳,民众社会保障又如此不完善,购买大宗消费品的行为必然减少。房地产市场交易量的减少,必然导致开发商新开发楼盘用地减少,土地财政的前景看起来就不太妙。
另一种考虑是,伴随土地交易量减少,开发商新开工减缓,地产开发投资对GDP的拉动效应缩小,就会进一步影响各地经济保增长的重任。不仅如此,地产开发对就业、消费,建筑材料的拉动也必将下滑。
但开发商降价卖房就一定是坏事么?这不过是遵循市场规律,让房价回归理性。长远看,不仅让民众受益,更是一次促使各级政府放弃土地财政的契机。如果死守土地财政,行政干预房价的下挫,即便短期维持经济基本面的良好,长远必将导致更加艰难的经济形势。更不用说,行政强制干预房价,还查处开发商,本身就是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扰乱市场秩序,有带头违法之嫌。
无论南京还是其他地方,都不必抱着土地财政不放。这也需要国家财税体制、行政系统改革的进一步配套。而且,在没有公开房价成本之前,扣上所谓“不正当竞争”的帽子都显得过于随意。要预防这种随意的发生,就必须让民众对政府的政策和行为,拥有实质性的知情与监督权。
- 上一篇:恒大低价售房涉嫌不正当竞争 或被查处
- 下一篇:从“西门庆”招小秘看企业不正当竞争
相关文章
- ·亏本卖不属不正当竞争 查处降价开发商对谁有利
- ·对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
-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
- ·什么是虚假的商品标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什么是串通投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对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什
- ·什么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
- ·“农夫山泉”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
- ·不正当竞争监督检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
- ·最高人民法院就有关不正当竞争等四个司法解释
- ·大学公益广告搞“抄袭”属不正当竞争
- ·索贝挖人被判不正当竞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
- ·于立生:低价卖房即“不正当竞争”?欲行“行
- ·于立生:低价卖房即“不正当竞争”?欲行“行
- ·销售柴油 搭售绿茶阜南一商家“不正当竞争”被
- ·超额促销奖换来万元罚款 有奖销售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