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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www.110.com 2010-08-05 15:38

  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货币资金业务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它具有业务数量大、发生范围广的特点。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控制,是整个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关键。要求:

  1、实现钱账分管,出纳员不得负责总账的记录.

  2、各种收付款业务均应集中于出纳部门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出具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

  3、现金收入和支出必须立即记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现金记账情况并进行账务核对。

  4、一切货币资金收入,都要入账。不得将出售残料、废料的收入、罚款赔款的收入等列作账外处理。

  5、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定期与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并由出纳员以外的人员编制或审核银行调节表。

  6、库存现金除日常周转需用外都应每日解交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放保险柜。

  7、发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空白发票(银行票据)和收据必须进行登记。

  8、支票签发必须由出纳员和财务负责人两个以上负责并签字,并应设置支票签发登记簿进行记录,空白支票不得签名盖章。

  9、所有付款业务只有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支付(办理)。

  10、一切收付款必须凭证齐全,收付业务完成后必须加盖收讫和(或)付仡(讫)的印章。

  11、所有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人员在业务处理后都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备追溯责任。

  12、出纳员在每天工作结束时要清点现金,核对账目,主管部门应进行不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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