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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正在超时劳动!
www.110.com 2010-07-15 11:51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称,89.8%的农民工每周超出的规定,而住宿餐饮业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更是超过了60小时。

  对于如此大面积的农民工超时劳动,作为不了解内情的普通百姓,虽然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可证,但只要看看马路上清洁工一天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多少得到一点感性的认识。

  如今国家统计局终于通过监测调查,对农民工的超时劳动做了结论:制造业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58.2小时,建筑业为59.4小时,服务业为58.5小时,批发零售业为59.6小时,住宿餐饮业为61.3小时。在这些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中,竟然没有一个行业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规定,保证劳动者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其实,国家统计局的数字,只是全年全行业的平均数,而这些农民工集中的行业,都具有忙闲不均的特点,由此可以推测,一旦进入工作繁忙的季节,农民工的超时劳动将更加严重。一天十四五个小时连轴转,早已是一种习以为常的生存状态,对于这样的超时劳动,农民工们恐怕已经处于麻木之中。不管这次统计局发布《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能不能把农民工从习以为常的麻木中唤醒过来,但却应该让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警醒。

  当然,农民工对这样的超时劳动处于习以为常的状态,其实只是一种无奈之举。而他们的无奈,却与我们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特别是监察部门对这种普遍超时劳动监管、处罚不力有关。尽管媒体常有血汗工厂的报道出现,尽管有些企业长期超时加点早已成了公开的秘密,但很少见到政府管理部门将这些黑心企业的不法行为公之于众,并进行毫不手软的处罚。

  这次统计局披露出的惊人数据,可能无法唤醒农民工在劳动时间上的维权意识(估计大多数农民工看不到这份调查报告,即使看到了也只能是无奈地叹息一声),但笔者却希望这些惊人数据能够惊醒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尤其是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因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这些部门的天职。愿这些部门能从见怪不怪的状态中走出来,意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对普遍严重的超时劳动进行一次更加过细的监测调查,并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唤醒农民工在这方面的维权意识做一点实实在在的事。

  相关知识: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直接规定。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或者劳动的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计件工作时间,是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对实际计件工作的劳动者,有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合理地确立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其他工作时间,是指用人单位因自身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的其他工作时间。目前主要有在特殊情况下,对劳动者缩短工作时间,或分别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长度,或采取每日没有固定工作时数的工时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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