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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农村残疾人生活保障进言
www.110.com 2010-07-15 11:51

  四川新闻网德阳12月3日讯 是现代人群中最困难的群体,由于农村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因而农村残疾人比城市残疾人的生活更显窘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国家和社会采取扶助、救济和其他措施,保障和改变残疾人的生活”,这对于稳定人心、稳定社会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要使农村残疾人的生活具备一定的保障,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途径:

  其一,对完全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一定要列入“五保”范围.实行集中代养;对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集体要委托照料人,以确保这部分残疾人的日常生活。

  其二,对有一定生产、生活能力,但又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残疾人,政府应给予适当救济,同时按照残疾程度减免一些农业税和用于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的资金、劳务,或者将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其三,对有一定的残疾人,可实行部门或个人帮扶的办法,结成对子;或列入康复扶贫计划,帮助他们科学种田,开展好家庭养殖,使其逐渐脱贫致富。

  其四,充分利用群团组织的力量,帮助缺乏劳动力的残疾人完成农田的栽插播种及收割;对残疾人的子女,要尽可能提供就业条件,以增加他们的家庭收入。

  另外,要用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政策,积极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荐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大力发展福利企业,创造条件让有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食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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