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动态 >
有偿家教该堵还是该疏
www.110.com 2010-07-15 11:52

  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将“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话题”推向了风口浪尖。支持和反对立法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网友争论激烈。

  “有偿家教”再起争议

  目前,中小学在职老师搞有偿家教、兼职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2008年中国社会调查所的一项电话调查显示,约六成的老师选择在暑假给学生补课,其中40%的人选择在学校给学生补课,16.7%的人选择自己开辅导班。据一名老师透露,在校老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兼职是个普遍现象,表现方式众多:以家庭形式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在外租赁房子进行有偿家教;与人合作在外租场地办班;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等。

  最近,在校教师能否从事有偿家教的话题,纷纷进入地方立法层面。《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和兼职活动;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则指出:“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者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在节假日期间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被称作“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一时间,“在校教师有偿家教话题”成为网络热点话题,不少网友通过博客发表自己的看法。据某网站关于“在校教师能否做有偿家教”的调查显示,支持和反对的网友各占一半。

  滋长教师“隐性怠工”?

  教师“有偿家教”目前已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网友褒贬不一。反对的人为“有偿家教”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一是‘课堂留一手,课后忙创收’的教学态度,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也有害于师德建设;二是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三是有偿家教所派生出来的‘看钱施教’、‘抓好放差’,必然引发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网友“北海风景”在博客中如此指出,这也是大部分网友支持立法禁止“有偿家教”的原因,他们认为有偿家教会滋长教师的“隐性怠工”,立法禁止势在必行。

  “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表面上看起来是在牺牲自己的课余时间而换取正常的,但实质上是牺牲自己的师德人格在赚钱,是建立在学生沉重负担基础之上的赚钱。如果教师在课堂上将知识讲透,如果在作业设计上有科学性,想必大部分学生都能够在学校掌握,如果要补的也只有极个别的学生。可现在却是大部分学生要补课,这难道是学生的真实需求吗?”网友“沈仰佑”针对一些“有偿家教怪现象”开炮。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