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动态 >
律师提醒:求职谨防不平等合同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新华网呼和浩特9月27日电(李富、中宇)聘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建立、维护各自权利的依据。由于种种原因,在签订合同时存在着不少不利于求职者的现象,因此,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时,不能只看到工作岗位而忽略了自己的权益。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律师焦万新说,不平等的劳动合同主要有口头合同、单方合同、双份合同。口头合同是指双方只以口头的方式约定,没有签订书面的正式文本;企业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到工作的心理,在签订合同时只约定劳动者如何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而对有关劳动者的权益只字不提或涉及甚少,这样的合同就属于单方合同。另外还有一种合同求职者必须注意,那就是双份合同。为了逃避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与求职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只是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

  焦万新律师指出,《》中不承认口头合同,而其他诸如单方合同等合同,只要合同不违法就可以执行,但是不要以为企业未规定自己的义务就可以不履行,只要《劳动法》等法律对企业应尽的义务有规定,企业仍必须执行。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