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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X”休假,能否四“假”连休?
www.110.com 2010-07-15 11:53

  扬州网讯 ( 见习记者冯萍)“我交假条了,没有违反《》,选择怎样的方式,是我个人的事。”昨日,国庆8天长假过后,市区某公司的小项拒绝来上班。老板火了,“还有没有纪律观念?我没准假,我要开除你!”

  员工抱怨

  法定假日,为何不让休?

  早在9月20日,小项就向老板递交请假申请,“头天结婚,第二天就去上班了,婚假还没休过呢,再加上12天年假,就可以连休30天”,小项打着如意算盘,“用7天回家看看父母,走走亲戚;20天旅游、度蜜月;回来休整3天,就可以好好上班。”没想到老板头也不抬就回绝了。

  次日,小项又来到老板办公室,作出了妥协:暂时不休年假,把8天长假连着婚假一起休,共休18天。不料又被老板否定。小项火了,把申请表放在桌上:“我30天休定了!婚假、年假、国庆、中秋,都是法定假日,凭什么不让我休?”

  据了解,像小项这样要求几“假”连休的人还不少,请假不成,强休的也不在少数。

  老板窝火

  都连休,公司利益受损

  9月20日到10月1日,李老板的办公室,员工排着队来请假。其中,有15个员工要求8天假期连着年假一起休,还有4个人跟小项一样,还要求加上婚假,连休30天。

  “一个都不能准,否则,19个人全休,公司关门算了”,李老板指着办公桌上的假条,“这不,不准,他们也不来上班。”李老板称,仅9日、10日2天,公司的业务量就明显下降,“不是不准他们休假,但也要调开休,他们这次全休,客户全在他们手上,公司损失惨重。”

  专家支招

  协商,不损害双方利益

  《员工带薪条例》规定,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假。员工可以申请假期连休,前提是得到单位的许可。

  据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法律上来说,婚假、年假、国庆、中秋都是法定假日,员工原则上可以选择连休,但也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员工有权利要求四“假”连休,因此,单位与员工需协商,合理安排休假,既不损害员工利益,也不损害单位利益。劳动部门有关专家建议,员工在休假时,应考虑到单位将遇到的困难,适当调整假期,单位也应照顾员工的具体情况,酌情调配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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