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编外人员明年起享受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
www.110.com 2010-07-15 11:54
2008年1月1日起,贵州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等,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凡是符合《》规定,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含中央在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均应按规定和属地原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编制外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20%和8%,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后,参保人员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此外,编制外聘用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按照国家、省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聘用人员属于农民工的,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记者张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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