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登山猝死 家属索赔77万
www.110.com 2010-08-23 17:11
单位组织登山活动,员工自愿参加,结果猝死途中。猝死员工的妻女将单位、风景区经营单位和保险公司三方告上法庭,索赔77万余元。昨日(29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此案,在一审中唯一被判有责的不服,认为法律没规定,自己可以不负责。
猝死员工曾先生去年11月22日参加单位组织的登山活动,爬了大约400米时,突然晕倒在地,经抢救无效,医院诊断为猝死。妻子刘女士和女儿认为,景区、单位和景区门票中意外险的对应保险公司都应对曾先生的死负责,将三方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77万余元。
龙岗区法院一审时认为:
景区经营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的前提条件不存在,也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而曾先生生前所在的公司作为此次登山活动的组织者,负有保障参与者人身安全的法定义务。该公司在组织登山活动中未能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对曾先生的死亡负有过错。考虑到猝死具偶然性,其应承担20%的民事赔偿责任。该院一审判决:曾先生生前所在的公司应支付其妻女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款共12.8万余元。
该公司不服判决,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昨天的法庭上,该公司认为,比照我国以往发生的猝死案例及国际上一般惯例,组织方对猝死者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法律责任。曾先生的妻女昨日没有到庭参加庭审,法庭表示无法进行,将择期作出判决。
作者:刘晓燕
- 上一篇: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何证明?
- 下一篇:公司副总病后被降为门卫索赔80万
相关文章
- ·员工登山猝死 家属索赔77万
- ·八旬老人猝死重症监护室 家属质疑索赔30万
- ·感冒吊针猝死 家属索赔30万
- ·富士康一员工猝死 家属怀疑上班期间被打死
- ·教师“猝死”讲台 家属索赔被驳
- ·酒后猝死 家属向同桌索赔败诉
- ·酒后猝死 家属向同桌索赔败诉
- ·壮汉补钾猝死 家属索赔百万
- ·杭大路特大交通事故死伤者家属索赔 升至176万元
- ·被盗雪佛兰撞人引连环案 车主死者家属同时索赔
- ·女童小区内被楼巴撞死 家属向发展商索赔200万
- ·北京致7死1伤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索赔600余万元
- ·警察飞车追捕摔死装修工 死者家属索赔五十万
- ·八旬老人治疗中猝死 家属怀疑医疗事故要剖尸
- ·10龄童痛失小拇指 家属可向医院索赔
- ·签订协议后反悔 死者家属向医院索赔14万
- ·孕妇输液两命亡 家属索赔50万
- ·罪犯医院病亡 家属告监狱索赔30万败诉
- ·256兆美元天价索赔官司有果:被辞退员工败诉
- ·解职员工索赔18.7万 证据不足公司判赔2.4万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