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合同法 >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
劳动合同法的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6)
www.110.com 2010-07-13 18:06

  C、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对劳动者在患病、伤残、失业、工伤、年老以及其他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两层含义:一是违法,规章制度是由用人单位制定的旨在保证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和享有劳动权利的规则和制度。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合法;其次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公布要合法。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应当公示。二是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因用人单位没有按法律规定制定规章制度,给劳动者的权益带来了损害,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两点,劳动者才能以此为由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是特殊性即时解除

  38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以暴力相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或人身安全受到用人单位侵犯或威胁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在不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况下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保护身处险境之中的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所作出的一项非常特殊的不合常规的规定,属于一种特殊性即时解除。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1)过错解除(39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中的过错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根据39条规定,劳动者有过错的六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者在求职时应当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如果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故意或过失同有人单位订立劳动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是有过错的,如果解除合同将得不到经济赔偿。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何谓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