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
www.110.com 2010-07-06 15:11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使他们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有所提高,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根据浙劳人险(84)218号、(84)财企879号、省总工字[1984]50号文件规定,在机关、事业单位领取晚年生活补助费的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其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265元,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列支。
二、各单位要对领取晚年生活补助费的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目前的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既要保证符合条件的计划外长期临时工能真正享受到生活补助,又要防止重复领取生活补助费的现象发生。
三、本通知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
二00六年一月五日
相关文章
-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
- ·江西省人事厅关于调整老红军配偶和机关事业单
- ·青海省人事厅、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冬季
- ·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规范建立在乡重点优
-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劳动争议仲裁
-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暂
- ·关于转发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 ·浙江省交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路养
-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
-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陕西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个
-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
- ·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生活护理费和
-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
- ·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物资储备系统火炸
- ·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
-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9年调整中国民用航
- ·人事部关于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机关、事业单位飞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