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中午,由五位律师联名,内容为《关于请求公开"五路一桥"机动车辆通行费收入支出情况的申请书》分别寄往了成都市"五路一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处、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交通委员会。这是成都市公民首次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是首次要求"五路一桥"费公布收支的申请。昨(23)日下午,五位联名律师之一的邢连超和廖华受邀走进四川在线演播室,同网友现场互动,从法律角度讨论"五路一桥费"问题。
网友质疑1:要年检先交钱
由于"五路一桥"费捆绑在车辆年检当中强制性收取,不交费就不能年检,广大车主对此强烈不满并质疑其合法性。对此刑连超律师表示:2004年国家交通安全法实施,其中一条就规定,在车辆年检的时候,除了第三者责任险这种必须购买的先决条件之外,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本身不能够附加其他条件。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所以无论成都市政府怎么规定,原则上不能和法律相违背。当然它有客观原因,交通安全法是在2004年(实施),成都市"五路一桥"收费办法是在2003年公布的。提前公布了,所以不可能马上有新的法律出台,但是新的法律既然已经出台了就应该解决这个问题。
廖华律师说:"交通道路法已经规定了,在年审的时候除了第三责任险或者现在的交强险之外,不允许搭车收其他费。那如果作为市民可不可以依照法律要求,我不缴,然后我直接年审?从法律角度应该是可以的。"
网友质疑2:费用这么多年收了多少,用哪里了?
据网友推算"五路一桥"费的收费总额理论上估计可能达33亿元左右。"如此巨大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市民应当有权了解"。对此,两位律师表示:"根据《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民对收费情况有知情权。同时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等应予公开,特别是征收的总额部分;第二个是支出,支出至少要公开一些大项,比如说它偿还贷款多少钱,人员工资多少钱,它的管理成本是多少,这样的话对老百姓有交代,让老百姓明明白白交钱,明明白白花钱,让老百姓心里面对政府有一个信任感和信赖感,这是我们一个出发点,初衷。
网友质疑3:是公路还是市政道路?
有网友反映,建委的一位政府官员说三环路、人民南路属于城市市政道路,这些道路是不能够收费的。对此,刑连超律师表示因为目前两个部门回答方法是不一样的,建委部门认为道路是城市的道路,而交通部门当时认为当时是公路。公路和道路是有区别的,我们一般认为道路是指城市道路,它是不能收费的,是按照城市道路条例走的,这个道路是不收费的。公路是可以收费的,公路指的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城际交通,这是公路,公路可以允许收费的,那么它的依据办法主要2004年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当然"五路一桥"是在2004年以前,2003年就有了,所以它依据的不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依据的当时公路法及公路法配套的一些法规,主要是公路法及我们当时交通部、财政部还有发改委发的一个文件,1994年关于收费公路设置站的暂行规定,这里面对于公路如何进行收费,公路达到什么里程才能进行收费有一个相关规定。我相信当时的"五路一桥"是按照当时的收费规定审批的。现在随着城市发展,演化成城市道路了,既然演化成城市道路了,那么再收费合不合理?当时的情况和现在的情况完全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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