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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典的十种侵权行为及其责任
www.110.com 2010-07-10 16:40

  非典肆虐,全民防治,涉及到了一系列的民法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涉及非典的侵权行为及其责任问题。在防治非典过程中,一方面要依法防治,杜绝疫情传播,另一方面要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受害人受到的损害得到救济。在这其中,准确认定涉非典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充分发挥侵权行为法的作用,是极为重要的。本文对此作以下探讨。

  一、涉非典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防治非典确实涉及到民法的方方面面,但是不是关系到侵权行为法的问题,也还值得研究。我认为,既然是这样涉及全国、全民动员的一场防治法定传染病的行动,就一定会涉及到侵权行为法的问题。对其中的涉非典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应当进行研究,制订相应的法律对策,发挥侵权行为法保护权利的重要职能作用。

  非典是一种法定传染病。尽管现在经过全国人民的艰苦努力,非典病魔已经有所收敛,疫情基本控制,但是很多学者专家认为,与非典病毒的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会在短期内将其消灭。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不仅现在存在发生涉非典的侵权行为,就是将来也同样会发生涉非典的侵权行为,因而涉非典侵权行为有可能长期存在,不断发生。就像涉及到艾滋病病毒的传播的侵权行为,也还是存在着,不断地发生着。

  涉非典侵权行为存在的可能性是现实的。主要涉及的方面有四个:第一,是涉及到非典患者及其家属的,非典患者可能由于自己的过错而将SARS病毒传染给他人,或者非典患者的亲属未尽注意义务造成传染的后果,而发生传染非典使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的侵权行为。第二,是涉及到承担防治非典的医务部门的,在治疗非典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发生医院方面的医疗过失或者护理过失传染非典,发生使他人受到损害的侵权行为。第三,是涉及到负有管理职责的政府机关的,如果主管机关违背职责,有可能发生具体行政行为造成他人的损害的侵权行为。第四,除此之外,是涉及到处理非典有关单位的,这些单位如果未尽相当注意义务,造成非典病毒传播的,也可能发生涉非典侵权行为。

  因此可以说,在防治非典中,发生侵权行为是不可避免的,运用侵权行为法的手段向这些侵权行为作斗争,对于促进防治非典工作依法正常进行,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的。同时,研究、宣传涉非典侵权行为的理论和常识,对于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共同筑起防治非典的长城,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非典涉及侵权行为的主要方面,或者说非典侵权行为的主要形式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选择涉非典侵权行为的十种主要表现形式作以下说明。

  (一)患者故意或者过失传播非典病毒造成他人感染的行为。患者明知自己感染非典病毒,故意传播非典病毒,是严重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已经发生过。例如,某非典患者在医疗过程中,故意摘除自己的口罩,并且强力扯掉医护人员的防护用品,致使医务人员感染非典,就是这样的故意传播非典病毒的侵权行为。当然,这种行为也构成犯罪,如果追究犯罪责任的同时,也应当追究其侵权的民事责任,即按照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的责任。另外,如果患者不遵守《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不听劝阻,不接受隔离措施,因重大过失造成非典病毒传播的,也构成侵权行为。

  (二)患者家属不按照规定对非典患者进行隔离、治疗造成非典病毒传播的行为。隐瞒亲属的非典病情,拒绝将非典患者亲属进行隔离、治疗,造成非典病毒传播,使他人人身受到损害的,也构成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在实践中也有发生,例如长春某居民,隐瞒亲属的非典病情,拒绝医务“流调队”的依法调查,甚至殴打谩骂依法调查的工作人员,结果造成了非典病毒的大面积传播,已经造成自己家人死亡三人,感染十数人的严重后果。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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