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养老保险基金不能满足人口老龄化的要求
90年代中期,在设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模式时,曾反复测算过人口老龄化对养老基金的压力,选择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基金制。当时认为采用企业约20%的统筹缴费率与个人8%左右的缴费率比较适中。做出这一测算的假设条件是在50年左右时期九工资增长与储蓄利率基本同步增长,且积累基金的回报率比储蓄利率高2%。按这一方案,企业平均缴费率在20%左右就可以渡过我国的人口高峰,而且到2050年还可以有6%的部分积累。考虑到老职工和新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过去没有个人账户积累,为了避免新制度启动时企业既要为老职工缴纳养老金,又要为在职职工积累养老基金的“双重负担”过重的问题,曾设想个人账户中企业交纳的部分先作为“空账”,通过保持较高的企业交费率今后逐步填实。但实际情况是不仅个人账户中企业缴纳的部分没有填实,连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也被挪用发放养老金。一些地方的交费率高达29%,仍然入不敷出;不仅个人账户全被透支,就连过去实行现收现付时略有结余的积累基金也都花光了。
从全国看,1998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9亿元,比上年增长9.1%;支出1511.6亿元,比上年增长20.8%;期末滚存结余611.6亿元,比上年减少10.4%,首次出现当年基本养老保险收支赤字。到1999年个人账户空账已近上千亿元。预计今后一段时间个人账户还将以每年名义积累500亿元左右的速度增加,实际积累却在减少,个人账户“空账”规模在迅速扩大。从长远看,个人账产基金“空账”将导致改革的初衷落空。在目前情况下,如要做到个人账户实积累,势必大幅度提高企业缴费率,这将给国有企业雪上加霜,并影响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如个人账户长期“空账”运行,社会统筹基金将继续向个人账户基金大量透支,最终使统账结合蜕变为养老金的一种计发办法,部分积累制将名存实亡。1998年,国务院加快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和属地管理改革的步伐,这对于扩大基金的共济性,解决一些地方养老金发放困难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现制度范围内,通过省级统筹或属地管理等方式,以一些地区或行业历年滚存结余基金来缓解当前养老金拖欠问题,从整体和从长远看,仍是向个人账户透支,动用本来已经积累不足的个人账户。如不尽快做实个人账户积累基金,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势必引起基金支付风险,无法渡过老龄化高峰。从我国人口金字塔所显示的发展趋势看,至少到2030年之前,人口老化的压力都不会减弱。应当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始终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事业建设的一个客观背景,把当前的紧迫问题和长远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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