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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www.110.com 2010-08-12 16:42

  由国务院4月27日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保障遭受工伤的劳动者的权利和利益的重要立法。由于立法在保障劳动者的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和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因而必将对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及整个和社会保障制度产生重大的影响。

  为配合《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及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于2003年12月2日召开了"工伤保险法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参加会议的专家学者既有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湖南大学、南京大学等院校的教授,也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等实际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会议集中研讨了工伤保险原则的理论问题;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责任的关系;工伤赔偿与民事赔偿的竞合;工伤认定中的难点与问题;工伤认定的程序与救济方式;工伤纠纷中的劳动争议、行政复议与诉讼、民事诉讼的区别与联系;工伤基金制度研究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可诉性研究等理论和实务问题,并对实践中已经发生的疑难案件进行了讨论。

  一、关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四月,国务院以第375会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这一条例自2004年1月1日付诸实施,在它即将实施之前,我们人大法学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举办《工伤保险条例》研讨会的确是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一)工业伤害是对职工的严重打击,必须予以高度关注

  现代化的工业生产给人类带来了丰富的物质生活,但也随之带来了产业危害——工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危害日益增多。在我国,工伤事故也很严重,它直接影响和冲击着安全生产及经济的发展。而工伤对于遭受工伤伤害的职工来说,则是一场灾难,轻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重者则甚至失去了生命,对职工的个人及其家庭带来了无限的痛苦。

  (二)《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适应了客观现实的需要

  《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重要意义在于:

  1、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工伤保险法制,明确规定了我国工伤立法的宗旨和指导原则,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和使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以及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律责任,这使工伤保险工作纳入到更完备的法制轨道之中,有利于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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