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问题(3)
www.110.com 2010-08-13 13:22
七是加大残疾人保障金征缴力度和福利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荆州市于2006年10月8日,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荆州市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应依法按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凡纳入财政预算的按级别管理权限,由各级财政代扣,未纳入财政预算的单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希望各级财政局、地税局加大代扣、征收力度,对所有福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残疾人就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减免税收和其它费用。
八是解决好残疾人看病难的问题。卫生部门应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75号令规定第九条,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适当提高报销比例,解决好残疾人凭残疾证就医,乡镇、街道卫生院免收挂号费,县以上公立医院减免20%的床位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和手术费。
九是设立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目前,社会上歧视残疾人,侵犯和损害残疾权益,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的事时有发生。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市县以上的残联机构应设立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站,接受投诉,解决问题,维护权益。
- 上一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下一篇:解读残疾人保障法:权益保障措施将更有力
相关文章
- ·关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问题
- ·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发
- ·残疾人保障法第六章 社会保障
- ·河北省青县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 ·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宏观思考
- ·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研究
- ·残疾人保障法第六章 社会保障
- ·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问题
- ·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问题
- ·社会保障部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残疾人
- ·全社会都应当维护和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存在问题及对策
-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
- ·社会保障部门回复各种“民生”问题
- ·社会保障法学的若干问题
- ·浅论住宅权利社会保障立法的若干问题
-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发展
- ·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若干问题
- ·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之法律问题初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