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认为市场反应应该是相对平静的
新《目录》将产业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三类。从2007修订版本与02、04版本相比较,可以看出原来在2004版本中列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第八项“房地产业”被取消了,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剔除出去。而在“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第八项“房地产业”中,“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替换为“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同时,对于外资进入“土地成片开发和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和经营”领域等,则继续受限制。
这次“二手房限外”规定发布后,并没像2006年“限外令”执行以前所引起一手市场的讨论与恐慌一样引起二手市场的格局变动,新规定发布近段时期内,我发现深圳、广州、长沙等地的二手房市场交易情况仍继续原来的发展状况,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对此,我认为“二手房限外”的出发点应该是担心外资通过中介进入炒房领域来抬高房价,可以理解是去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限外”政策的延续,同时明显地体现出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决心。在二手房市场,目前来说的确有一部分国外的投资基金在内,有的经纪公司本来就属于外资,比如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但这次的规定对于已经形成的故有市场似乎没有太大的冲击,当然,对于即将进入市场的外资可能也会起到一定“过滤”的作用。
二、“二手房限外”会使未来市场格局显得更平稳
目前,就我们同行业内的交流发现目前国内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一般没有炒房的空间。因为正规的存量房交易时,国家明令禁止中介吃差价,所以国家主要禁止的目的应该是担心外资进入后是否会造成二手房市场供小于求情况更加严重。新《目录》中,也仅将外资进入二手市场列为“限制”内容,而非“禁止”,这也意味着是提高了进入的“门槛”,而非“严禁”。
就现在来说,中国规模最大的具有外资背景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主要是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等,象这些公司可能会受到更强的监管,另外中国本土的中介公司也有加快海外融资的趋势。
对一个新的规定的出台,往往会带着相关的漏洞或不详细,比如政策是否会出现漏洞等等也都会影响政策具体实施。我相信不久以后会有新的具体配套政策或者方案出台,届时可能会对业内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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