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权法 > 物权动态 >
世纪大案陈水扁终获刑
www.110.com 2010-07-10 12:29

  备受各界关注的陈水扁家族世纪大案,9月11日终于在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均被判处无期徒刑。自去年12月检方起诉以来,法庭上历经法院、检方与扁家人的多次司法攻防,终于迎来审理结果。

  2009年1月19日,扁家族弊案开审。9月1日,吴淑珍伪证案一审宣判获刑1年。9月11日,涉及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等案,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回顾案情,台湾司法检调部门侦办审理全案,耗费心力相当之多,3年来累计开庭182次,有514个卷宗及47袋的证物。纵观台湾岛内司法史,扁案不但创下卸任领导人首次遭判重罪的纪录,耗费的人力物力也是创纪录的。

  宣判于9月11日下午4时开始,本案“主角”陈水扁与其他被告都没有到庭聆听判决。据台北地院随后提供的新闻稿披露的判决主文,陈水扁涉及公务机要费机密费挪为私人支出、以不实犒赏清册诈领公务机要费非机密费、以(他人消费之)私人发票诈领非机密费、龙潭购地案、陈敏熏交付贿赂案;陈水扁“应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新台币2亿元,剥夺公权终身”。

  吴淑珍除涉前述案件,还多一项南港案。吴淑珍“应执行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新台币3亿元,罚金如易服劳役,以罚金总额与6个月之日数比例折算,剥夺公权终身”。

  另外,涉案的14名被告中,陈水扁亲信马永成、林德训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0年和16年;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分别遭判刑2年6个月、1年8个月,黄睿靓获缓刑5年。

  台湾特侦组于去年12月起诉公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四案,共有陈水扁、吴淑珍等14名被告;今年5月再追加起诉陈水扁夫妇向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索款,以及前台北101大楼董事长陈敏熏行贿扁家图取得大华证券董事长一职。

  此前,在衍生出来的伪证案中,法院今年9月1日已首先作出一审宣判:依伪证罪判刑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1年,依教唆伪证罪判吴淑珍2年,4人因符合减刑条例,且在判决前自白,坦承犯罪,刑期各减半为6个月和1年。至此,扁家人全部以不同程度获刑。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