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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私搭乱建遇治理瓶颈
www.110.com 2010-07-10 12:30

  近日,承德市一高档小区的业主告诉记者,原本整齐的小区,近日有的业主开始私自拆改、私搭乱建。业主们担心,如果不及时制止,恐怕小区私搭乱建之风盛行。随后,记者通过调查发现,私搭乱建现象在不少小区内存在。

  小区绿地建起房子变成菜地

  近日,记者在兴盛丽水小区的别墅区看到,在两栋别墅旁,工人们正忙着施工,原有的绿地上已盖出一间房屋。一些业主介绍,该小区还有部分房屋仍未入住,一旦开始私搭乱建,恐怕此后装修的业主会跟风。“我们的小区建筑别致,环境优美,如果部分房屋改变原有布局,势必影响小区整体形象。”一位业主说。除了兴盛丽水小区,记者在荣基花园小区看到,这个入住多年由别墅组成的小区,私搭乱建现象更为严重。有的别墅外绿地被重新施工建起了亭子,而有的绿地被铲后变成了菜地、玉米地。

  除了这两个小区,记者在许多小区内都可以看到楼顶加盖“阳光房”,绿地被改成菜地的现象出现。

  私搭乱建带来一系列问题

  按照规划法的规定,如果加盖楼房,都要通过规划部门的审批。记者从规划部门了解到,目前该市小区内私搭乱建的现象几乎都没有通过审批。

  据业内人士介绍,私搭乱建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每个小区在规划建设之初,其建筑都是互为景观,现在小区内私搭乱建,影响了美观。”该人士称,许多私搭乱建的房屋都被出租出去了,这些房屋内水电暖齐全。“私自改建房屋改接水电暖,有可能对原有管道设施和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造成影响。另外,还容易激化业主之间的矛盾,造成邻里不和。”

  多种原因造成制止难度大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公司应该对私搭乱建的行为进行制止、教育和劝告,制止不了要上报“相关部门”。但是这个“相关部门”究竟是哪个部门呢?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均有一部分管理职能。

  一些物业公司的人员告诉记者,在发现私搭乱建现象时,物业公司往往束手无策。“物业公司只是服务部门,不是执法单位,我们只能劝说,业主不听,我们也没办法。我们也跟相关部门取得过联系,但收效甚微。”

  在采访中,记者从物业和业主处了解到,之所以私搭乱建的现象制止难度大,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许多私搭乱建者为有钱人或政府公务人员。“加盖一间房子往往需要几万甚至十几万元,一般老百姓也建不起。”“我们的业主也要增强自己的维权意识。实际上,私搭乱建影响最大的是相邻的业主,往往一些业主会采取旁观态度。”一位物业公司负责人称。

  规定不明确相关法规待完善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分为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一位法律人士告诉记者,“小区的绿地为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别墅的购买者只有绿地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和处置权,在共用部分上加盖房屋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该律师告诉记者,尽管《物权法》有了相关规定,但具体到实际操作中,仍有许多地方需要明确。“希望能在房地产开发以及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中,对于业主擅自封闭露台、挖地下室或者在露台上加盖房子等行为作出明确的、统一的规定,并且明确管理职能,究竟由哪个职能部门来执法,免得业主和物业公司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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