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权益保护动态 >
央行首提货币增长要考虑价格总水平
www.110.com 2010-09-17 17:07

  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重申继续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

  央行首次将货币增长要考虑价格总水平写入了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在5日发布的《2010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央行强调,将继续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把握好政策实施的力度、节奏、重点,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要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和外汇流动的变化情况,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合理安排货币政策工具组合、期限结构和操作力度,加强流动性管理,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适度,促进货币信贷适度增长,既要满足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又要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创造良好的货币环境,切实管理好通胀预期。

  央行认为,当前我国价格形势比较复杂,通胀预期管理仍需加强。受主权债务危机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各国政策退出较为谨慎,全球货币条件比较宽松,富余资金可能寻找各种途径和出口,潜在的通胀压力依然存在。当前国内劳动力价格趋升,资源环保成本加大,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推进,都有可能对通胀预期产生影响。

  央行在报告中重申,认真落实“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执行好差别化房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加强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提示,加强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管理,探索建立和完善宏观审慎管理的制度框架,发挥其跨周期的逆风向调节功能,研究强化对具有系统重要性影响银行的资本约束和流动性要求。

  在谈到贷款投放问题时,央行再度弱化了“均衡放款”,提出“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宏观调控要求和实体经济部门的信贷需求,安排好全年贷款投放的进度和节奏”。不过,报告要求防止贷款在季度、月度间大起大落。

  央行认为,当前我国经济总体向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下一阶段国民经济在快速回升的基础上有望逐步趋向稳定和可持续增长。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