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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液晶电视刚拆就不给换 无理由退换货遭质疑
www.110.com 2010-09-17 17:20

  
  相关链接:无因退货活动 唯有苏宁卖场受阻

  本报讯 (记者 宋玮 实习生 田雪) 刚买的彩电拆箱后发现尺寸太小,原想补个差价换个大一点的,却被商家以拆封过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市民纪先生有点想不通:“只有拆箱后才能验收其性能,可拆了箱就不能退货,这岂不是前后矛盾?”

  纪先生的父亲是位80岁的老戏迷,平日就爱跟着电视哼两段。近年来老人眼睛得了白内障,家里电视又都是带着雪花点儿的老式机,老人看节目时很吃力。于是3天前他托表妹去某电器城洋桥店给老人买回了一台22寸的海信壁挂液晶电视。

  等安装工人把电视送到家拆开包装一看,纪先生才发现这台22寸的电视机挂在老人18米长的墙上,就像个宽屏电脑显示器,显得很小,老人还是没法儿看清楚。纪先生没试用就把电视放回了包装箱,要求换成26寸大彩电,却被告知拆箱后换不了。

  该商场彩电部销售人员称,除质量问题,彩电在未拆包装的前提下9天内无理由退换,如果电视已经拆封,那么退回后既不能返回库房,也不能卖给顾客,影响二次销售,所以退不了。

  记者咨询了苏宁和国美两大电器的客服,关于此类情况他们都有不同规定。苏宁表示,商品7天内可退换,但前提必须有质量问题。国美则推出“诚久保修”条款,针对拆封但未安装使用过的非特价机和样机外可在9天之内退换。

  北京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称,同样是无理由退换货,不同商家却有不同的附加条件,这些“前提”让无理由退换货变成了商家卖点,遇到此类问题消费者无疑是吃了“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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