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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消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屏蔽敛财”一事
www.110.com 2010-09-17 17:21

 

省消委指出,上海媒体提供的证据文件复印件与原件相比,有篡改痕迹。

湖北消委官网的联系方式中没有列出电话(截屏图)。

  省消委:我们负有监管责任

  一篇报道将湖北省消委推到了风口浪尖。3月26日,上海某报报道“湖北省消委被指以屏蔽投诉信息敛财”遭致全国指责声一片。
  昨日,省消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声明,报道中提到的所谓“执行方案”系伪造,有三处明显错误。省消委并未发函以屏蔽投诉企业为由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敛财证据文件有三处篡改痕迹

  一向为别人打假维权的省消委此次轮到为自己“维权”了。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一沓为自己伸冤的材料给了每个记者,包括上海媒体传真过来的文件复印件、消委原件复印件、情况说明、新闻复印件等。
  拿着文件,省消委秘书长贾民乡指给在座的媒体看:“那家报纸传过来的文件复印件与我们的原件有三处不一样。”记者看到,这份被标注出“篡改处”的文件上,原件联系电话是87274315,上海媒体提供的联系方式为87211789;另外,原件中没有媒体提供的附件《湖北省消委315网站合作单位执行方案》(该附件注明“缴费后可以屏蔽会员单位的投诉信息”),“这个附件很粗糙,文件是2008年2月份的,附件竟然是2009年的,明显不符。”贾民乡说。
  至于“被篡改文件”中的另一不明电话,省消委告知,该号码他们已反复拨打,始终没人接听,目前他们已报案,寄希望于警方查处该号码的实际拥有人。

  与网站经济上没任何关系

  声明指出,“钱都是统一汇到工商局的账户上”属无中生有,网站经费自收自支,经济上与消委没任何关系。网站维护和运作费采取吸收会员单位,收取会费解决,入会企业采取自愿的原则。
  对媒体中提到的“湖北315网站系省消委官方网站”,贾民乡一再否定:“我们和这个网站只是合作关系,我们在业务上指导网站,经济上没有任何关系,网站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不过,对于网站发文件却使用省消委的印章一事,贾民乡表示,这是他们此次事件中最大教训,但既然盖了他们的章子,省消委则摆脱不了干系,“我们要负管理不善,监管不力的责任。”

  省消委曾去上海“对质”

  昨日的发布会上,贾民乡无奈地表示:“我们受不了了,到处都在说我们敛财。”
  据回忆,3月22日上午,贾民乡接到上海某报一记者电话,原来,湖北一企业向该报投诉,称湖北省消委要求企业缴纳会费,这样就可以在他们的官方网站(www.hb315.cn)屏蔽掉消费者关于会员公司的投诉。而成为会员,价格8000—20000元不等。
  贾民乡要求上海记者提供投诉者提交的证据,该报记者将《关于邀请诚信单位加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会员的函》传真过来。“我当时就发现,这个以我们消委会名义要钱的函是伪造的,并邀请记者来汉采访。”贾民乡介绍,当他正对文件被篡改一事进行调查时,3月26日,该报新闻《湖北省消委被指以屏蔽投诉信息敛财》见诸报端,并被网站、电视等各类媒体广泛传播。
  “我们很被动,见报后我们很快就去了上海,想向媒体做出解释,同时想看一下投诉材料,毕竟这个材料有一些内容是伪造的。”贾民乡透露,这一要求最终没得到满足。

  律师

  授权部门应加强信息审批

  一位关注事态发展但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网站不隶属于省消委,但既然双方存在合作关系,网站拉会员收会费时,使用盖着省消委的印章,客观上等于私营企业利用公权力半强制性收费。
  “私营网站超出了省消委授权的范围,这时私营网站需要承担责任。但是私营网站超权力的运作是以盖着省消委的章子为前提的,基于此,省消委需承担监管责任。”该律师建议,对于利用政府和群团组织名义开展的活动,授权部门都应该加强相关信息的审批程序,防止个别不良用心的人钻空子,把公权力变成讹诈第三方的有力武器。

  最新进展

  湖北315网站将彻底关闭

  记者昨悉,湖北省消委今后将不再与私营网站www.hb315.cn(另外的域名:www.hb315.org.cn/hb315.com.cn)合作。省消委表示,目前正在彻查网站利用他们名义在外收取会员费一事,一旦查清并属实,这个以“湖北省消委”名义申请的网站将依法彻底关闭。
  贾民乡表示,该网站关闭后,我省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直接向消委投诉,也可向各地消协和工商部门反应。湖北315网站并非该委员会投诉主渠道。

  长江商报记者 孙厚光 实习生 施蕾

  事件回放

  湖北省消委被指利用网站敛财

  3月26日,上海《新闻晨报》刊登了一篇新闻《湖北消费者委员会被指以屏蔽投诉信息敛财》,文章称,3月15日前夕,湖北某企业接到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电话,称该企业在其网站上遭投诉。来电人员邀请该企业加入网站会员,随后传真了消委函件及合作方案。
  据报道,投诉企业提交的《关于邀请诚信单位加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会员的函》中称,遭投诉企业若每年缴纳8000—20000元不等的会员费,“3·15”网站便可屏蔽与其有关的投诉信息,并可享受九项回报,比如在省消委的有关评议活动中优先获得参选资格。
  新闻见报并经网络转载后,《中国青年报》、央视“新闻1+1”栏目等相继跟进报道,除湖北省315网站存在假借省消委名义收取会员费外,内蒙古、安徽等地都存在类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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