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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罪犯——刑罚执行中的人文关怀(4)
www.110.com 2010-07-15 08:30



    作为伟大的军事家,毛泽东历来十分重视如何正确处理落入我方手中的敌人——即俘虏——问题的重要性。早在他主持红军的军事活动的初期,他就制定了红军的行为规范,简单易记、通俗易懂的十一条规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就有一条是“不许虐待俘虏”。这一重要举措不仅在取得革命战争的胜利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而且成为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和宝贵的精神财富。最近有报道说,美国专门有人研究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在中国人民志愿军的美军战俘营中,为什么美军战俘变得那么听话,不想逃跑,其中的一个重要结论,就是中国的管理人员把战俘当人看待。

    应当说,“把犯人当人看待”是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落入我方手中的敌人的一贯政策和理论在监狱制度方面的延续。这一论断(即“把犯人当人看待”)中的第二个“人”的意义十分丰富,如果加以系统的展开,应当是既包括人道主义,又包括人文关怀的。

    然而,毛泽东的人学理论在监狱学中最重要的体现,也是最伟大的贡献,是“改造罪犯”思想的提出及其实践。如果说“把犯人当人看待”,还是基础层面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的话,那么,“改造罪犯”的主旋律是“使人成其为人”——成为“新人”或“守法公民”——因而是更高或更深层面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

    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解放全人类”是毛泽东伟大的胸襟和抱负,“造福社会,造福人民”是他毕生的追求。多年的无产阶级革命实践,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些都是他提出“人是可以改造的”重要思想的深层背景。

    作为伟大的政治家,在取得革命斗争的胜利之后,如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建造崭新的国家机器,如何巩固新生的政权,如何正确处理一大批被推翻的阶级敌人,都是一些严峻的课题。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国家领导人以博大的胸怀,高瞻远瞩,在新中国百事待举、百业待兴并且经济条件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创造性地提出了改造罪犯的伟大历史命题,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针对特定的对象(所说的“历史反革命”),制定了特定的方针政策,建立了一种后来被历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改造罪犯制度——新中国劳改制度。

    由此可以看出,毛泽东的“改造罪犯”的思想和实践,主要是从政治的平台上构筑的,是从政治的视角提出的命题,并且有一定军事上的延续和开国时经济条件上的限制,而不是完全从法律的角度切入的,这应当是由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三

    刑罚不是大自然的产物,它是一种“人造物”或“人工产物”。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它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可能成为抗制犯罪的利器,造福社会、造福人类;而另一方面,它也可能成为酷刑,戕害无辜,以其血腥和恐怖危害人类。许多人类的发明或发现都有类似的经历,譬如热核技术,和平地利用,可以建核电站发电或有其他用途;但另一方面,核武器时刻威胁着人类的安全。而今地球所以没有被核战争所毁灭,人文关怀的制约、人文精神的作用不可忽略。

    也正是由于有人文关怀和人文精神的干预,整个刑罚的发展史才是一个由野蛮逐渐走向文明的文明史:例如,生命刑被严格限制使用,身体刑、丑辱刑被取消,剥夺自由刑成为刑罚制度的主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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