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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上的犯罪及其遏制(10)
www.110.com 2010-07-15 08:31



  就我国总体情况看,由于计算机网络化程度在我国尚不高,因而眼下,计算机网络犯罪在我国尚低于线外犯罪总量。但从趋势上看,随着国家科技的日益发展;随着现代社会生活的进一步智能化、网络化,网上犯罪的总量最终将超过线外犯罪总量。据美国印第安那州韦恩(Wayne)大学的约瑟夫。阿尔比里(Joseph Albini)预言:“到2000年时,90%多的有组织犯罪是由那些高水平的计算机罪犯完成的。他们利用高科技的手段,通过大众媒体进行犯罪。从而使他们从普通的犯罪分子转化成一个影响力极大的超级罪犯。”

  7、网上信息战争趋势 战争罪、侵略罪、灭种罪等,均属“严重危害国际社会根本利益,依据国际公约确定为犯罪、应予刑罚惩罚”的国际犯罪行为。[20] 国际犯罪与一般内国犯罪不同的是,其犯罪主体不仅囿于一般个人或团体,还可能是整个国家。

  战争罪、侵略罪本是最严重的国际犯罪之一。未来新世纪的战争虽难免荷枪实弹的面对面的武器较量,但是,鉴于新世纪中,不仅仅美国、全球均在步入由计算机网络控制国家的财政系统、经济系统、交通运输系统、能源系统、行政乃至整个国防系统的时代。因而,在此信息时代中,敌对双方仅须信息战争即可使对方国防瘫痪、能源中断、交通失序、财政紊乱、经济崩溃。基于此,假定作为侵略一方的国家,悍然进入国际互联网,通过计算机热线和卫星截断另方通讯,植入足以使计算机系统紊乱的病毒或足以“刺杀”对方计算机系统的计算机软件“小虫”甚至“特洛伊木马”式的计算机逻辑炸弹-并通过因特网或遥控装置致对方核动力工厂熔化、永久性国民防御设施毁损、全国通信、能源中断、政府指挥失灵、飞机坠毁、火车相撞……等,显然,这种通过因特网发动的侵略战争行径,乃是假手人类文明成果对人类文明的致命扼杀与摧毁。而这种今天听来还“耸人听闻”的信息战争,明天可能成为摧毁人类文明的现实,因而,它理当引起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充分警惕和防范。[21]

  三、对网上犯罪的遏制措施

  因特网作为一柄双刃剑,自其诞生到现在,其无比的强大性和极大的脆弱性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愈益明显。循此特征,它在犯罪与反犯罪领域也存在着既有利于搜索、查获罪犯又便于罪犯低风险、高“效益”作案的两面性。

  据新华社1999年9月15日报道:我国各地“公安机关对本地1990年以来,负案、批捕、刑拘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以及1990年以前的重要在逃人员进行了调查,将身份资料输入‘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并进入计算机网络。截至目前为止,警方已经在网上抓获在逃人员近8万名,其中公安部督捕的在逃人员281名”――仅此“一斑”足见互联网络的无比强大。

  然而,正由于其无比强大,才为犯罪提供了更好的第五空间。在此空间,人们在遭到非法侵入时,难以象在第一、二、三空间那样,可以很快或最终面对犯罪人。第五空间的某类罪犯,你可能永远无法寻到。因为你很难知道他(或她)来自何方?什么时候来?为什么来?有鉴于此,面对因特网上的罪恶,综合法律界、科技界、计算机软硬件编制、生产部门、政府与国家乃至国际间的全方位的协同努力、共同防范,可能比单纯的破案与打击更见效。目前国内外正着手并拟当实施的措施包括:

  (一)犯罪学措施

  1、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系统的完善

  从犯罪学意义看,堵塞性预防是预防各类犯罪的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从计算机信息系统看,为防止黑客穿透或打通自己的系统,确保网络安全,需从如下几方面着手堵塞漏洞。

  (1) 设立防火墙。防火墙是计算机内部系统与因特网接入服务商提供的外部网络系统之间的过滤屏障,以防止非法数据及非法用户的侵入。其作用虽非万能,但却是确保网络安全的充分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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