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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主要制约因素分析(6)
www.110.com 2010-07-15 08:32

  社区作为社会经济基础的一部分,从根本上讲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其产生和发展的生产力基础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机制。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完全由市场来配置资源,自由竞争的市场为人们自我实现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地,同时,个人在实现其自身利益时会遇到很多靠个人力量难以克服的障碍,这样,具有利益相关性的人为了共同的利益就会组成各种利益团体来共同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这样,社区便形成了。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竞争的最终结果是导致垄断的加剧,继而产生经济危机。面对经济危机,各国采取的普遍做法就是政府对经济进行干预。以美国为例,20世纪40年代,面对当时的经济危机,美国政府开始启用凯恩斯主义,由政府建立企业,政府广泛对经济进行干预,资源配置由市场配置转为由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政府干预经济的副作用之一就是使社会团体大量减少,而新兴的组织又“缺乏老式组织那种基于社区和共同感的、自然生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哈佛大学女社会学家斯考科波总结说:仅仅过了1/3世纪,美国人就急剧地改变了他们进行公民参与和政治结社的风格。拥有大量地方成员而积极干预全国事务的市民组织已经成为了历史遗物。今天的美国人也会参与某种事业或事件,但是其组织形态极少有固定成员。在此,斯考科波指出了新的组织的两个基本特点:一是成员感差,组织无法提供归属感和兄弟情谊;二是目标单一,主要指向某种具体政策,而传统组织的功能是多元的。事实上,斯氏干脆就把新组织称为“倡议组织”

  应该说,滕尼斯所定义的“社区”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然而历史是不能倒退的,这种“社区”已经成为了历史遗物,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再产生,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我国的市场经济并不是由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发展而来,而是由资源完全由政府进行配置的计划经济转变产生的。政府仍是资源配置的主体之一。而且从市场经济的发展看,政府也不可能完全淡出经济领域,只能是渐渐减少对经济的干预。在社区建设的主体方面,我国可以说是政府主导型的,由政府推动社区建设能在多大程度上唤起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据统计,有人说我国仍是世界上装防盗门比例最高的国家,让我们来看看我们的周围吧,居于同一单元门的人你认识几个?又与几人有过交流?在你遇到困难时有几人会伸出援手?又有几个约翰·奥古斯塔呢?这就是我国社区的现实状况,我国的社区建设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就目前而言,我们不得不说,社区建设的现实状况是制约社区矫正效果的因素之一。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体现人类文明的刑事执行方式被引进我国,无疑体现了我国社会的文明进步。社区矫正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然而,任何一种事物受自身条件和外部因素的限制,其功能都是有限的,社区矫正也不例外。受刑罚理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刑事政策的实施效果、我国当前政府组织模式和社区建设现状等各种条件的制约,我国现在正在进行的社区矫正并不能达到政策制定者所预期的政策目标,就目前而言,将社区矫正理解为“轻轻重重”刑事政策中“轻轻”的一面,用于解决资源的有限性与犯罪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则更为适宜。虽然犯罪学的研究表明犯罪是不能够被完全消灭的,但尽量减少犯罪的发生却是我们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想必现在各种不利社区矫正发展的因素将逐一为我们所克服,但随时关注影响社区矫正效果的制约因素,任何时候都是我们正确认识现实中所出现的问题、解决问题和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的首要前提。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六卷。

  2、陈兴良:“刑事法治视野中的刑事政策”,北京大学法学院百年校庆“刑事政策与刑事一体化”学术论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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