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贿赂”罪应尽快列入《刑法》(6)
www.110.com 2010-07-15 08:30
给“性贿赂”定罪主要是治行贿人和受贿人。对案件中涉及的妇女应区别对待。如果妇女从中得到好处,应该治罪;如果这个妇女是被人利用,就不该处罚,或用别的法律手段制裁。 但行贿人如果是妇女本人,也要制裁。
第四、 性,左半边带个心,足以表白其发乎情、现于行的本能烙印;贿赂,一个词俩儿字,左半边都有个“贝”字,足以表明钱财在这一社会行为中占有的分量。性和贿赂,一个与心性相连,一个是绝对的身外之物,但这两个不搭界词的组合,没的说-绝配!古人云:食色,性也。世间常人难免有“性”,但有人随着人生坐标的变化,所能调动的外在资源的膨胀,他的“性”也在膨胀,最终变成了“贪”。满足人的“性”或是“贪”的无非是不拉它不走的物,或者活蹦乱跳的人,这些外在的不管是物还是人,他们所满足的愉悦都是受者内在的“性”或“贪”。求人者不论以物或是以色(特此注明:色包括男色和女色,以避重弹“女人祸水”老调之嫌)诱惑被求者,其思维逻辑均是:首先满足有利用价值者的“性”,然后求受用者高抬贵手或慷慨解国家之囊,其最终目的也是要使自己的一些欲望得到满足。物和色同样能调动受者的积极性,同样能满足受者的“性”,同样能让献者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古人造字似乎有误,“贿赂”二字有失偏颇,只以财物表意而忽略了色的作用,如果我国刑法能早日细化出有关条款,笔者窃想,这不仅是对刑法的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对汉语言也同样是必要的补充。
虽然学术界对性贿赂的讨论相当激烈,但是据了解,如果这项罪名要真正加入《刑法》当中,它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不但需要专家的多方充分论证,还需要具备大量的例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后,有关部门还将对它进行周密论证。性贿赂进入立法尚需时日。
相关文章
- ·应尽快规定刑法修正案法条的具体罪名
- ·中国刑法渎职罪主体扩大 新的四类人员将被列入
- ·黑客软件制造者或被列入刑法处罚对象
- ·刑法修正案(二)
- ·外交部就美国会将中国列入“国际盗版观察名单
- ·南宁质量兴市战略 违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 ·外交部回应美将中国列入“国际盗版观察名单”
- ·河南将知识产权发展列入“十二五”规划
- ·26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 ·何梅代表:尽快建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 ·旅游交通事故列入责任险理赔范围
- ·交通事故首次列入旅行社责任保险范围内
- ·刘京生:尽快制定《医疗健康保险经营管理条例
- ·浙大教授周复多建议:尽快出台拆迁安置房管理
- ·上海集体协商落实最低工资标准 加班工资不列入
- ·专家建议我国应尽快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
- ·离婚时可以列入财产分割或处理的房屋
-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相关刑法条文
- ·《住房保障法》已经列入国务院今年立法计划
- ·《地图管理条例》已列入2010年国务院立法计划
最新文章
- · 陷害教唆理论初探
- · 刍议受贿罪的惩治对策
- · 毒品犯罪特别累犯否定论
- · 论预防之刑
- · 危险犯分类质疑
- · 法官裁量与中国刑罚体系的完善
- · 试论均衡量刑权的思路
- · 对“刑罚的执行”法律定位的学理
- · 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追问——兼论
- ·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司法认定界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