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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低迷的制度分析
www.110.com 2010-07-15 16:50

  1991年11月30日,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境外发行了总额为1亿美元的b股(以下简称“电真空b股”);1992年2月21日,“电真空b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注:《上海经济年鉴1993 》,第428页。)从此,中国利用股市吸引外资的b股市场建立了。然而,在b股市场建立与发展的七余年历史中,整个b股股市,牛短熊长,是上市总值不断上升、市价总值与股价指数不断下跌的历史。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报》。98年以后的数据为当年每月底的收盘价。自1999年2月起,为每日收盘价。

  b股市场作为一个市场,背离了市场发展的基本规律。笔者认为,b股市场之所以长期低迷,是因为其存在制度性缺陷。现分析如下:

  一、发行方式的局限

  到目前为止,除外高桥b股有部分公募外,其他所有的b股发行都选择了私募发行方式。(注:陈久红:“在摸索中不断壮大的中国b 股市场”,载《申银万国证券研究》1997年第5期;1997年度《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各b股《招股说明书》;《上海经济年鉴1994》。)这是影响b股市场深度的制度性缺陷之一。

  各国证券法对于私募发行大多有受发行人(offeree )的数量限制(见表-1),在美国、加拿大的安大略省、法国、西班牙, 私募发行限于成熟的机构投资者。

  表-1 各司法管辖区私募发行受发行人数限制

司法管辖区           

英国

香港

日本

瑞士

巴西

芬兰

卢森堡

马来西亚

法国

加拿大

人数

30-40

50

50

10

100

100

50-70

9

300

50

  资料来源:philip wood, international loans, bonds and securities regulation,at 284;f.h.buckley, mark  gillen, robert yalden,coporations:principles and policies, 3rd  edition, can,1995,at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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