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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绵阳市人民政
www.110.com 2010-07-20 17: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切实将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4]122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绵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制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是加强应急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迫切任务。承担预案编制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来认识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编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本部门近期主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机构、人员、职责分工等问题,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加强督查,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编制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协调配合

  预案编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参与部门多,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加强预案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政府秘书长杨文杰为组长的绵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指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编制工作的具体事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性质、过程和机理,将总体应急预案分为以下4类分预案,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协作:

  (一)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政府救灾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绵阳火车站、市民航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

  (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安办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计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信产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办、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绵阳火车站、市民航局、绵阳银监局、市国防科工办、市消防支队以及电信、移动、电力、保险、石油天然气等部门和单位协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计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药监局、市畜牧局、绵阳火车站、市民航局、市检验检疫局、市外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协作。

  (四)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国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办、绵阳火车站、市民航局、绵阳银监局、市信访办、市外办、市国防科工办、武警支队、人行等部门和单位协作。

  分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分预案下应有相应的专项预案,专项预案由各行业主管局负责编制并于2004年9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抄送牵头部门作为编制分预案的基础。市政府授权牵头部门负责有关预案编制的组织协调工作,涉及部门要全力以赴,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凡是没有按要求制订并及时报送预案给全市工作进程带来影响的,市政府将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预案编制涉及的有关基础数据资料以2003年度统计数据为准;如无统计数据,可以相关抽样调查数据为准。

  (二)牵头部门可根据编制工作的需要选择1-2户有代表性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作为典型案例编制相应预案。

  (三)涉及有关部门管理职能交叉的专项预案编制,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其中:道路交通、火灾专项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电力、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专项预案由市经委负责;机场应急预案由市民航局负责;铁路运输专项预案由绵阳火车站负责;民用爆炸品专项预案由市安办负责;通信网络专项预案由市信产局负责;非煤矿山专项预案由市安办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四)按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预案编制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广泛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五)分预案和专项预案的框架结构和编制工作中涉及的其他问题分别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3号)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七)请各牵头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分预案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绵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文杰 市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羊 群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安晓蓉 市计委副主任

  马福全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陈修福 市政府救灾办主任

  赵 旭 市财政局副局长

  裴邦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辛林平 市卫生局副局长

  苗 禾 市安办副主任

  李 军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秘书处处长

  指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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