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内地与澳门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www.110.com 2010-07-21 14:32
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一致意见,该《安排》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内地与澳门两地法院互相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有了法律依据,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更加简便易行。
《安排》的主要内容包括:该《安排》的适用范围、受理申请的法院的级别规定、申请认可和执行的申请书的内容及提交的具体文件要求、司法文书的语言要求、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申请执行的期限、财产保全措施规定以及《安排》的溯及力等。
该《安排》是继两地签署关于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后,在司法协助领域内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两地司法协助关系更趋密切,相互协助的范围更加广泛。
- 上一篇:上海成立首个专门金融仲裁机构
- 下一篇: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仲裁工作座谈会在海口召开
相关文章
- ·论内地与台湾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
- ·论内地与台湾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
- ·论内地与台湾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
- ·论内地与台湾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
- ·论内地与台湾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
- ·论内地与台湾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
- ·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
-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
- ·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
- ·关于对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认可与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收费
- ·两岸的仲裁裁决已在对方得到认可和执行
- ·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
- ·南非法院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 ·澳门与中国内地在WTO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
- ·仲裁裁决执行案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