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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合同违约解除权

发布日期:2011-05-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违约解除有以下情形:一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即预期违约;二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即实际违约。具体而言之,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在预期违约的情形下,一方当事人要想解除合同,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对方当事人做出以上表示的时间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到来或者是履行期限虽然已经到来但是尚未届满,二是对方当事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债务,即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这一意思表示是以明示的方式明确表示出来或者是以其实际行动表明其不履行合同,并且其不履行的部分是合同的主要债务。也就是说,在一方当事人提前违约的情形下,只有一方当事人的违约属重大违约,另一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这是因迟延履行而发生的合同解除权。催告解除需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催告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下;第二,必须是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未履行主要债务,而不是未履行次要债务;第三,必须经过一方当事人的催告履行,如未催告则不能随意解除。第四,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在催告后,债权人实际上要给予债务人一段合理的宽展期,使债务人继续准备履行,在合理的宽展期到来后,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则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对于以何种方式进行催告没作特别要求,因此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催告都是有效的。催告所确定的期限多长为合理,是一个事实问题,应视不同合同而定。那么,是不是一方当事人在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催告后经过一段合理时间,是不是双方的合同就自动解除了呢?一方面,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必须通知对方,这也就是意味着,合同并不会自动解除,当一方当事人进行催告并经过一段合理时间后,还需要就解除合同的事宜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才被解除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能否实现合同目的要视具体合同而言,但只要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法定解除而解除合同。

作者:覃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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