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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并购中的政策和法律限制风险?

发布日期:2011-12-24    作者:110网律师
并购的经济动机常常是出于资本扩张或产业整合的需要,但同时需要注意到对于并购这种极为复杂的法律行为,来自法律或政策的限制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者并购发生的可能性或影响到并购的效果,是决策者在整个并购过程中,尤其是并购决策前必须予以考虑的重要问题。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法律或政策限制审查的重要性。
 
例子:曾有一家知名企业,在经过经济效益测算外,决定并购一家星级酒店,在筹备半年后,花费了数千万资金后,才发现收购不了该企业,原因完全在于法律限制的问题,即被收购的企业是中外合资企业,合资企业中的一个股东反对收购,且该企业股东之间存在股权争议,并已处于仲裁程序中。合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依法取得合资企业各方股东的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而且已进入仲裁程序的股权纠纷,在未有仲裁结果前,也当然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结果,一场已发动并耗时耗财的企业并购活动只是因为法律障碍而失败,教训十分深刻。
 
一个目标公司能否被并购,在并购决策前,除了从经济效益、发展目标等方面作出权衡评估外,必须作出法律风险规划,从法律上评估一项并购的可能性,往往会涉及以下问题:
 
(一)法律限制的法律风险
 
需要考虑的问题是,该项活动应该适用哪种法律,是否为法律所禁止或限制或鼓励,目标公司在接受并购时有无政府批准的要求,目标公司是否正常经营,是否已破产,目标公司是否有重大法律问题而影响或改变并购的进行。在中国进行的并购活动必须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而法律规定又比较分散,不同性质的企业只能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国家垄断经营性的企业如通讯、航空、石油等不允许被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并购,国有资产(包括国家股)的转让需要事先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认可,外资企业的股权转让需要取得其他股东同意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如不同意的需购买该转让,既不同意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也有对转让主体如发起人限制的要求等。
 
因此,并购者需要审查目标公司主体资格、行业资质和权利瑕疵情况,以及履行完备的法定审批手续等。
 
(二)政治风险
 
政治风险对于海外并购的影响十分巨大。由于并购行为不仅受全国性法律调控,还涉及诸多地方性法律和政策,因此充分了解并购双方所在地关于并购的法律规定是作出并购战略决策的先决条件。
 
并购公司需对目标公司住所地的法律和政策作以下分析:该地域对并购的一般态度;并购方在该地域享受何种优惠待遇;目标公司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否为限制或禁止非国有资本进入的领域;该地区法律和政策对外资并购的程序性规定如何等。
 
如果并购公司为外国企业,它还必须对其本国的海外投资法律有所了解:该国对向海外投资的一般态度,是鼓励还是限制;两者之间是否有正常的外资关系和经贸关系;该国对其国内公司向海外投资是否有特别程序规定;并购所需外汇如何取得和带出;海外投资所得汇回国内是否有税收上的优惠;该国是否对向海外投资者提供信息咨询等支持;该国是否对向海外投资者提供专项保险或最终保证;该国是否是全球性或地区性投资保证机构的成员国。
 
此外,除了既有法律或政策本身对并购产生法律影响外,在并购中法律或政策的变动也同样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完善,有关公司并购的法律、法规都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完善,而企业的一项并购行为尤其是大中型企业的并购行为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因此,企业并购中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动也是应当考虑的法律风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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