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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再遭千万索赔,投资者索赔持续征集中

发布日期:2021-07-14    作者:齐程军律师

6月26日晚,长园集团(600625)发布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131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5940.09万元。
而之前的5月22日,长园集团公告11名投资者向公司索赔163.63万元,6月3日公司再次公告收到深圳中院《应诉通知书》,新增118名投资者诉请被告长园集团赔偿各类损失合计3238.51万元。根据三次公告的情况看,目前提起索赔诉讼的投资者共260名,索赔金额累计达到了9342.23 万元。
案情回溯,长园集团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6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0年10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证监局认定,2016年6月7日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名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股权。2016年7月28日,长园和鹰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自2016年8月起,长园集团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尹智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史忻、刘瑞等处以3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同时,对尹智勇、刘瑞、史忻采取不同程度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长园集团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约为61.88亿元,同比下降3.54%,净利润扭亏为盈,盈利约1.31亿元,上年同期净亏损约8.7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1元。2021年一季报显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收约12.26亿元,同比增长60.64%,净利润约335万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基本每股收益0.0026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43.17亿元。
2021年7月2日,长园集团发布了《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2021年6月1日至2021 年6月30日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100万元,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328.13万元。公司资金充裕,为股民获得索赔创造良好条件。
年终盘点数据显示,3月9日,长园集团盘中最低价报5.19元,股价触及上半年最低点,6月29日股价最高见6.90元,最高点相较于年初最大涨幅达到7.14%。截至2021年7月13日收盘,长园集团报收7.04元,最新市值约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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