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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沟矿“2002. 12.2” 特大瓦斯爆炸事故(2)
www.110.com 2010-07-19 14:16


    对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中的公职人员和中共党员,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建议由当地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责成临汾市人民政府向山西省人民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原事故调查组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工作不力,未能及时查明瞒报事故真相及实际死亡人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责成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依法吊销阳泉沟煤矿的《采矿许可证》,由临汾市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责成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阳泉沟煤矿主要负责人违法生产及瞒报事故死亡人数的行为,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阳泉沟煤矿事故查处公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管理权限认真落实。真正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整改,坚决杜绝瞒报事故现象的再次发生,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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