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新客运站售票强搭保险引争议
www.110.com 2010-07-14 17:50
高明区新客运站代理意外险引争议,管理方回应购买遵循自愿原则
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邓磊报道:“车票后面怎么还订了张保险单?不要行不行?”近期,在高明区新客运站售票窗口,乘客不时提出类似疑问。昨日,管理方回应,售票窗口所售保险为“意外伤害保险”,乘客可自愿投保。
疑问:售票窗口为何销售保险
事实上,高明区新客运站售票窗口销售保险,已经引起部分市民的议论。之前,在高明区当地论坛,“xsj_235”等网友发帖称,在新客运站售票窗买票时,还要购买价值一元的保险。部分市民也致电本报反映此事。
而在新客运站售票窗口,同样有乘客有类此疑问,而某些乘客在购买保险后,甚至还不知道保险应当如何使用。“一块钱买份保险,也不算什么。”前日,准备乘车赶往东莞的陈先生一行三人说,“就是不知道这保险单该怎么用”。
回应:强制售险行为将受处罚
对于市民疑问,高明区新客运站管理方相关负责人刘晓明作出回应。他表示,车站售票窗口经过认定,具有保险代理销售资格;乘客购买保险后,即可享受保险待遇。
“我们有规定,不允许售票员强制销售保险。”刘晓明说,代理乘客业务时,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强行搭售保险的售票员,将被取消当月评奖,有三次以上有类似投诉的售票员,将被调离岗位或由公司带岗处理。
刘晓明进而解释,当前窗口代理销售的保险是意外险,乘客在乘车时一旦在班车上发生意外,即可凭保险单享受保险公司最高两到四万元的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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