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动态 >
上海倒楼事件的法律关系分析(2)
www.110.com 2010-07-14 17:50

  [说法三]同楼盘的其他业主能要求退房吗?

  买房人有无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关键

  王登巍(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楼盘未倒塌的买房人能否退房呢?关键要看买受人是否具备约定或法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会约定有买受人退房的情形,如迟延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设计变更等;法律也规定有买受人退房权,如主体结构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等。如果不具备法定或约定的退房情形,同楼盘的业主就不能退房。

  房屋若无质量问题,退房要求难获支持

  孙燕﹙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

  楼房倒塌,因标的物灭失,购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购房目的不能实现,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所收取的房款退还给购房者,并赔偿购房者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对于同楼盘中未倒塌房屋,购房者能否退房,要取决于专业鉴定机构对楼房质量的鉴定结论。如果鉴定结论认为楼房不存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购房者要求退房的诉求较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鉴定结论表明,未塌楼房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的质量问题,购房者仍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