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业务规程(5)
www.110.com 2010-07-30 16:02
(1)复议决定维持原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原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复议决定改变原处罚决定的,但当事人对重新作出的处罚决定拒绝执行的,由作出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规程:
1、申请
税务机关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须由税务人员填制《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申请审批表》,提出申请。
2、审批、签发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审批《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申请审批表》后,签发《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送至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后,按照司法程序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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