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律 > 税务检查 > 税务检查方式 >
新加坡的税务检查制度(3)
www.110.com 2010-07-30 16:18

  5.通过内部调查分析后,就要传询被调查人,进行面对面的询问调查。一般询问调查多在税务署内专设的房间内进行。询问时要先拟就询问题纲,并有两名税务人员在场,做好记录。被调查人要在记录上签名盖章,必要时还要请政府注册的宣誓官在场作证。

  6.查获证据。必要时可以直接到被调查人的住所、办公室以及开户银行去搜查逃税证据。搜查时税务检查人员只需持税务署长签发的税务特种检查证即可,必要时,还可以请警署人员配合。

  7.在充分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办案人员草拟出税务检查报告和对该案的处理意见,报上级领导审批。一般的逃税案件,最终结果为罚款补税了事。只有对个别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案件,才由税务署起诉到法庭,法院依法惩处。对控上法庭的逃税案件,可广造社会舆论,搞得逃税者声名狼藉,甚至个别的还会被处以鞭刑,以儆效尤。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