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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部分动迁运行争议中反映了当前
www.110.com 2010-07-05 09:21

  地区领导的常识和法律观念的严重缺失

  近日,上海市淮海中路瑞金二路东北角,沿淮海中路约百米的沿街商店都已关闭,原商店的店招位置都贴上了“世博园区专用联络线”和“淮海中路地铁站”的大幅招贴。很明显,该地块将要进行淮海中路地铁站的建设了,但是不少人又心生疑惑,世博地铁专用线不是在今年7月31日已由各大媒体向全世界宣布建成了吗?眼前的“世博园区专用联络线”是怎么一回事在淮海中路瑞金二路口大幅招贴,在这人流密集各方宾客云集的顶级商业街上,所谓的“世博园区专用联络线”竟然是一个移花接木,子虚乌有的项目名称。特别是该地块中的地铁13号线二期,更是一个尚在环境评估拆迁批准手续完全不符合程序的违法项目。

  一  “世博园区专用交通联络线结合卢湾区第17街坊淮海中路706弄地块土地储备前期基础性开发”的动拆迁,完全是卢湾区政府的行政乱作为。

  多年来第17街坊在卢湾区的城市规划中一直被定位为:历史风貌保护区,地块的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早在2003年,卢湾区政府就将该地块列为休闲商业区的重点商务楼开发区域。因为该地块含有新里弄以上建筑类型(706弄的19号至25号)需有市里审慎调控,故地区政府一直无法付诸实施。至2008年初,706弄19号至10号公共房屋这一号地块,以“龙凤商厦建设结合旧区改造了拆迁许可证,但历经一年进展甚慢。当年末更改为以“世博园区交通专用联络线结合旧区改造”的名义,希望@@加快动迁。2009今年初区人代会上,区长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推进重点商务楼宇建设项目,尽快启动龙凤地块动迁。3月2日区房管局进而即以“世博园区专用交通联络线结合卢湾区第17街坊淮海中路706弄地块土地储备前期基础性开发”名义,将706弄19—25号共133户公众产权房也划入了拆迁范围,称为二期工程,实施拆迁的五心公司信誓旦旦地告诉居民,世博会期间“世博地铁专用线”要设立淮海中路站,要以疏散入园的客流,时间紧迫,需要产权房业主大家配合。

  在世博会即将召开的前夕,各世博场馆和有关设施都已陆续建成的今天,与已经竣工并昭示世界的世博会专用地铁线浦西马当路站相距千米的淮海路瑞金路口,出现又一个“世博园区专用交通联络线”,除了讽刺签发拆迁许可证的卢房管局的低能和愚蠢,以及作为卢湾区政府非法行政的证据之外,只能成为世人的笑柄。

  实际上,卢湾区土地发展中心申领拆迁许可证的报告,以及市规土局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对地块的表述都是“卢湾区第17街坊淮海中路706弄地块土地储备前期基础性开发”,根本没有“世博园区专用交通联络线”,这几个字是卢湾区房管局在发放动拆迁许可证时自行添加的,既不符合地铁“世博园区专用交通联络线”已经建成的客观事实,也没有任何批准手续和文件作支撑,纯属随心所欲。

  在卢湾区房管局发出动迁许可证的两天后,3月4日市规土局才核发了地铁13号线淮海中路站的选址意见书,至6月4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月25日网上公示该项目还在环境评估过程中。也就是说,卢湾区房管局在发出拆迁许可证时,淮海中路地铁站是否建立,在哪里建,都还未确定,究竟是依据什么来支持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呢?

  实施城市规划的市政重大项目的土地储备,应由市和区联合储备。所有土地储备项目都要在上一年报批,列入正式计划方能实施。而“世博园区专用交通联络线结合卢湾区第17街坊淮海中路706弄地块土地储备前期基础性开发”,根本就未在2008年列入土地储备计划,所以卢湾区房管局在2009年擅自发出的拆迁许可证违反了规定,当属无效。而且动拆迁之前,应当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公告该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在收回土地的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凭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利证明,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补偿登记。市规土局也曾经发文,要求在2009年2月25日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始终没有发布该公告,而是有卢房管局跳过规定程序直接开始了动拆迁,完全是违法的行政乱作为。

  二 所谓 “世博专用交通联络线,结合淮海中路706弄地块土地储备前期基础性开发”的动拆迁,违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对执政为民的背离。

  淮海中路706弄19—25号是两幢建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新里公寓,不是危棚简屋,也不是旧区旧里,更不属于拆迁改造的范围,居民们也从来没有向任何部门任何人提出过搬迁改造的要求。但是卢湾区政府早已把该地快列入了商业用地的范围,欲建商业休闲的重点项目——龙凤商厦,并且邀约过多个开发商实地考察,一直没有成功。当地铁13号线经卢湾区政府的要求,设想延长增设淮海中路站时,区政府便在2009年3月2日迫不及待地抢先发出了动拆迁许可证。

  在小区居民的一片质疑和反对声中,动迁公司开始对居民住房进行评估,并煞有介事地让居民投票选举评估公司,用估价过程中的假民主来取代该项评估本质的不民主。对根本没有拆迁愿望的居民的产权住房进行评估,其行为本身就是霸道专制,就是强势行政府部门的强制行为,毫无平等民主可言。单方面评估的价格仅为2.6万元/㎡左右,也拒不按照评估规定进行听证接受被评估住房业主的质疑,从而在小区内掀起轩然大波。上海市顶级商业地段的产权房的评估价格,竟然还不如周边相邻各区一般地段的房价,甚至还也不如本地块属于旧危租赁房改造的每平米价格。这让被拆迁的产权房居民如何就近相应地段安置住房,如何实现中央提出的改善民生和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指示。

  为了达到圈地囤地的目的动迁公司抛出一些远在郊区甚至远郊五类六类上述动迁房,并提出上述产权房业主若不愿意迁到郊县,他们可以代劳把安置动迁房转手出售,赚得二、三十万元弥补发放动迁款的不足。【同时,动迁人员可以私人身份,帮助居民联系购买二手房,使大家能在动迁款的金额内买到合适的住房。】

  远离中心城区、购买二手房,这就是卢湾区对上海“钻石”地段居民的安置方式。地铁因系地下建设用地只是临时借用,居民们提出愿意配合地铁建设,出借生活小区,临时借房过渡,地铁建成后,原拆原建,返回家园。但是在卢湾区政府的心中,实现商业开发建成龙凤商厦,要比老百姓的安居乐业更重要,居民不给商业让地,休闲商业如何实现,不在动迁中赚取‘寸土寸金’钻石地段的级差地租,政府的最大利益何在?“政绩”何在?老百姓的利益必须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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