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98年11月8日潮流表不同时间的流向流速(节)经计算得:
时 间 流 向 流速(节)
2000 267°2 0.62
2100 228°5 0.52
2200 183° 0.60
2300 152° 0.70
2400 134° 0.80
0100 116°4 0.68
0200 95°2 0.50
经作图证明,“浙舟606”8日2035时、2235时两船位间的距离为20.8海里,船速约为10.4节;8日2235时、9日0200时两船位间距离38海里,航速平均为11.1节。“浙舟606”8日2235时船位至2312时5912事故发生地距离为7海里,时间为37分钟,按“浙舟606”自2235时至0200时平均航速11.1节计算,37分钟航行约6.85海里,距离碰撞地点约0.15海里。考虑到8日2200时至2400时的流速、风力大于9日0时至0200时的流速、风力(2200时流速0.6节,2300时流速0.7节,2400时流速0.8节,0100时流速0.68节,0200时流速0.5节;2200时风力5—6级、0100时风力3—4级)。且2200时至2400时为顺流,0100至0200时为横流(2200时流向183°,2300时流向152°,2400时流向134°,0100时流向116°4,0200时流向095°2)。因此 2200时至2400时的平均航速要大于0时至0200时平均航速0.2节左右。按此航速“浙舟606”2312时恰好航经事故地点。“浙舟606”值班水手邵益民证明2300时航向大约160°,后向左转向170°、180°,根据“浙舟606”三付孙怿、水手方满祥、邵益民证实,他们在1945时—2355时值班期间,周围2海里之内肯定没有发现其他船舶航行,即5912发生碰撞前后2海里距离范围内无其他船舶航经事故地点,因此确定“浙舟606”就是撞沉5912的肇事船(2海里对一般货轮需航行10分钟,而“浙舟606”推算距离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约0.05海里以内,因此可以排除其他船,确定“浙舟606”就是加害船)。
“鲁胶南渔5912”船所有人、船长陈守全,1972年2月7日生。1998年11月8日在本次海事中遇难。胶南市法院于1999年6月15日宣告其死亡,直系亲属妻季进香,1972年3月15日生,农民。父陈学升1937年11月7日生,农民。母石悦彩1934年4月23日生,农民。上述三人为本案诉讼原告。陈守全有一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