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海事案例 >
港口作业中不可抗力的 认定与责任的承担(2)
www.110.com 2010-07-24 14:58

    8月1日,因受台风“桃芝”的影响,青岛地区普降暴雨。当日15:30时左右,码头公司操作部有关人员发现存放上述危险品集装箱的A03、A04区出现积水,为使存放该区的危险品免受水湿,于是决定立即移箱。从16:00时至约17:00时,才将上述区域的11个装有二氯异氰脲酸钠的集装箱和2个装有8类危险品的集装箱移至地势较高的C14作业区灯塔附近(在这期间,A03、A04区的积水水位急遽增高)。码头公司称,移箱至C区后隔离堆放,箱箱间距不小于6米,不同间距的危险品间隔10米以上。

    8月2日凌晨0120时,码头公司操作部值班人员在中控室发现C区有危险品集装箱冒青烟,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及通知公司领导,当其下楼赶到现场时,集装箱已燃起大火并发出闷闷的响声。虽然经过努力,C区的部分危险品集装箱被转移至安全场所,但装有二氯异氰脲酸钠的8个集装箱完全被烧毁(QDST10100号提单项下的6个集装箱烧毁3个,QDST10102号提单项下的5个集装箱全烧毁),其中的货物二氯异氰脲酸钠也完全被烧毁。

    此次火灾,经青岛港公安局消防支队进行火灾原因认定如下:“因受雨带北移和8号台风”桃芝“的影响,出现连续降雨天气,空气湿度大,8月1日受特大暴雨袭击致使箱内的二氯异氰脲酸钠遇水放热产生高温,自燃起火。”在该消防支队的火灾原因调查报告和所附的事故分析报告中具体分析了火灾发生的原因:二氯异氰脲酸钠容易和水作用生成三聚脲酸、氯化纳、盐酸和原子氧,并放出一定的热量;此反应刚开始时放出的热量不是很多,随着反应进行热量增多,由于集装箱的封闭作用使热量不能及时发散,多数热量被物质吸收聚集起来,使反应物温度升高,反应速度加快,反应放出的热量继续积累;在高温和盐酸的作用下,二氯异氰脲酸钠和三聚脲酸发生水解反应,放出氨气和二氧化碳和热量;随着反应温度的升高,水解反应急剧加快,此时反应出来的气体来不及排放,使集装箱内压力迅速增大,当反应速度达到瞬间完成时,即产生爆炸;瞬间放出的气体量使集装箱内压力突然增大,集装箱不能承受此压力而发生鼓爆;爆炸后,受热的二氯异氰脲酸钠和三聚脲酸和空气充分接触发生燃烧起火现象。

    受原审法院委托,青岛三义鉴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 QDST10100号提单项下未发生火灾的3个集装箱的二氯异氰脲酸钠货物进行检验、鉴定。该司检验人员于8月8日检验该批货物,发现一共有20袋货物水湿较重,其中7袋出现结块现象;后又经质量检验鉴定,水湿货物有4000公斤,贬值40%,结块货物有2100公斤,贬值70%,货物总共损失达3070公斤。该司检验人员在检验时还发现装有二氯异氰脲酸钠的两个集装箱箱体下部有25厘米至37厘米高度不等的水湿痕迹。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