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海事案例 >
太仓兴达制罐有限公司诉江苏中远国际货运有限(6)
www.110.com 2010-07-24 15:00



  综上所述,被告太仓货运作为货运代理人已按约完成了原告委托事项。涉案机床损坏非两被告所为,原告亦未能举证机床受损系两被告代理过失所致。此外,原告的损失依据亦不足。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