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海事案例 >
舟山市普陀区台门船厂诉舟山市木材公司六横联(3)
www.110.com 2010-07-24 15:02



  本案船舶在抵债之前,在债务人田岙渔业村和债权人六横供应站之间设定了抵押权,因之,在田岙渔业村不履行债务时,六横供应站得以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田岙渔业村在以该抵押物向原、被告三方为抵债行为时,已经全部抵偿了所欠六横供应站的全部债务,六横供应站就此同意并开具了收据,说明田岙渔业村已经履行了债务。因此,在债务已经履行的情况下,原在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设立的抵押权关系就归于消灭。现六横供应站仍以归于消灭了的抵押权主张其依抵押协议出卖渔船是合法的理由,是不成立的,一、二审法院驳回,是正确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