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经济法案例 > 房地产法案例 >
案外房产被执行责任谁担(2)
www.110.com 2010-07-24 10:06

  但是,陈俊辉的多次申诉却告无效。2000年7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陈俊辉两套房屋中的608号房屋过户给三荔事业总公司。接下来的2002年6月28日,陈俊辉拥有产权的607号房屋又注销了房产证。至今,陈俊辉还保存着被法院查封并被或转让或注销原房产证的两本广州市国土房屋管理局核发的房地产证。令陈俊辉的疑惑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产权证,怎么突然就成一张费纸了呢?

  多年来,陈俊辉一直没有放弃申诉和举报的努力。他先后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大、侨联等部门投诉和举报,这些部门曾将陈俊辉的意见转达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此,2005年5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经通知陈俊辉对其两套被查封、转让的房屋举行过听证会,并承诺给出一个答复,但直至2006年9月底仍没有任何答复。

  为此,陈俊辉委托其亲属于2006年10月初,再次来到广州中级人民法院询问结果,得到的答案是不置可否。2006年10月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召集一大批积压案件的当事人举行听证会,陈俊辉再次参加了听证会并提交了已经提交过的相关证明材料。当天的听证会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有关官员向与会的当事人再次承诺,此次听证的案件将在年底有个结果。

  陈俊辉的委托人向记者表示,希望此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有所作为,还我们一个公平、公正、公道的说法。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记者曾于2006年10月11日到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并向该院提交了相关问题的采访函,欲对陈俊辉案件的真相予以了解,但直到记者发稿时止都没有得到该院的任何答复。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