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研究生要求中国银行返还借记卡年费
www.110.com 2010-07-23 15:11
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闫先生因申请助学贷款,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私自从帐户中扣划借记卡年费10元。日前,闫先生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返还收取的年费10元及赔偿其他损失60元。
原告闫先生诉称,原告2005年12月20日与被告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期限从2005年12月20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止,同时还约定“进入还款期限后归还本息,并经原告授权可直接从原告在被告处开立的帐户中扣款偿还借款本息”。然而,被告在未经过原告同意的情况下,私设了一个帐户,此帐户是被告在给原告办理贷款手续时包办开设的。
2006年12月25日,在贷款还没有进入还款期的时候,被告从原告的帐户上扣划了10元,经询问,银行工作人员才和原告说扣划的10元为借记卡的年费。
原告认为,该帐户的开设是被告一手包办的,是否有年费也未向原告告知,且在开户时也未征询原告的意见,被告的行为实属误导,给原告造成了不必要的开支。原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无规定需要向原告收取借记卡年费,《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中也无收取年费的规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起诉至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相关文章
-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诉梁国治返还信用卡透支款
- ·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实施细则(暂行
- ·清华大学教授状告网易胜诉
- ·清华大学13.5%毕业生赴西部、东北地区就业
- ·中国大龄研究生遭遇就业年龄歧视 自称被社会抛
- ·上诉人中国银行东营分行因与被上诉人山东省东
- ·广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诉被告中国银行广汉
- ·上诉人中国银行东营分行因与被上诉人山东省东
- ·广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诉被告中国银行广汉
-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 ·“回骂郭德纲”清华大学教授状告网易获赔
- ·人才蓝皮书:仅10%中国大学生符合跨国公司要求
- ·腾中收购悍马 把中国银行的钱送往美国的“运钞
- ·中国银行资信调查业务介绍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行资产评估增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银行资产评估增
- ·中国工商银行跨国并购与海外业务发展研究
- ·中国政法大学6名研究生运城街头宣传环境保护法
- ·外国投资者是否使中国银行系统受益
- ·[季报]中国银行多赚8% 证券投资减值损失168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