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和诉北京出版社出版合同纠纷及侵犯修改权(8)
www.110.com 2010-07-24 14:10
自然人因其人格权益遭受非法侵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请求侵害人给付精神损害赔偿。上诉人沈家和上诉称,在被上诉人北京出版社违约后,其曾多次找有关领导单位申诉,均因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而使其精神和身体受到极大伤害,以致体检时查出患有心脏病。沈家和的这一主张,不仅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且与北京出版社的违约行为没有直接的联系。沈家和以此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据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 2001年 12月 14日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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