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 国际人权法教程项目组编写《国际人权法教程(第二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第3页至第4页。
[2] 同[1]引书,第12页。
[3] 由嵘等编《外国法制史参考资料汇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6月第1版,第517页。
[4] 同[3]引书,第518页。
[5] 李学军主编《美国刑事诉讼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2月第1版,第456页。
[6] [美]T·巴顿·卡特等著《大众传播法概要》(黄列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第144页。
[7] [美]唐纳德·M·吉尔摩等著《美国大众传播法:判例评析(第六版)(上册)》(梁宁等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第367页。
[8] 详见[7]引书,第369页。
[9] 详见[7]引书,第358页。我在此引用克拉克大法官如此多的具体论述,目的是想让大家知道美国的法官们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是如何思考和处理的。
[10] [英]萨莉·斯皮尔伯利著《媒体法》(周文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第330页。
[11] 详见[10]引书,第331页。
[12] 详见[10]引书,第331页至第332页。
[13] 《英国民事诉讼规则》(徐昕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第201页至第202页。
[14] 详见[10]引书,第353页。
[15] 谢望原等编译《英国刑事制定法精要(1351——199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第227页至第228页。
[16] 本来我也收集了一些有典型意义的新闻报道,但由于害怕这些新闻媒体对我进行攻击,所以我不得不放弃对这些新闻报道的评论,但相信广大读者都能随时、随地、不需任何努力地从报纸上、期刊杂志上、网络新闻上等地方找到这样的很多新闻报道。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