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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盘问时间能否折抵刑期
www.110.com 2010-07-24 14:03

  法院判决时,对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曾被留置盘问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实践中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留置盘问时间同刑事拘留、逮捕一样,可以折抵刑期,理由是留置盘问同样是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关押,剥夺了人身自由,理应在刑期中予以折抵。还有人认为,留置盘问时间与刑事法律上所讲的羁押不同,不应折抵刑期。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对这一规定中的羁押应如何理解,是专指刑事诉讼法上的刑事拘留和逮捕措施,还是可“扩大”理解为包括留置盘问在内的所有对被告人采取过的剥夺人身自由的措施。笔者认为,《刑法》总则中的羁押不能随意做“扩大”解释,应严格定义为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拘留和逮捕。

  据《法学词典(增订版)》(上海辞书出版社)解释,羁押是指把依法逮捕或拘留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关押在看守所或其他规定的场所,以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羁押和逮捕、拘留密切相联,逮捕、拘留是羁押的前提条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不经依法逮捕或拘留就不能羁押,羁押是逮捕、拘留的必然措施,否则逮捕或拘留就失去意义。而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带至公安机关进行盘问的措施。留置盘问虽然也剥夺了人身自由,但与羁押有本质的区别,不能混淆。二者的区别表现为:

  1、法律依据不同。逮捕和拘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留置盘问是《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

  2、适用对象不同。逮捕和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留置盘问的对象则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

  3、决定机关不同。逮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由人民法院做出决定,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留置盘问只能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

  4、适用目的不同。逮捕和拘留的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逃避或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发生;留置盘问的目的是通过盘问,及时发现违法犯罪人员,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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