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视野下的有限政府塑造(4)
www.110.com 2010-07-26 11:12
从上述善治视野下的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公民的关系阐释中可知,塑造“有限政府”的核心是以宪政制度来规约政府权力的作用范围和具体的运作程序,以保证政府与市场、公民和社会的合理、良性互动,从而使得政府权力的运作获得合法性,强调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的自我治理,尊重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对政府不该管、管不了的不再干预,对政府应该管的进一步加强。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相应的阶层和利益日益分化、社会组织日益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中,要求政府就要重新定位自身的角色和作用——要还权于民、还权于企业、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社会。
[1] 何增科:治理善治与中国政治发展[J].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2,(3)17-19.
[2] 张维迎:产权、政府与信誉[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3.
[3] 刘华安:公民社会的兴起及其对政治文明建设的影响[J],桂海论丛,2003,(6)17.
[4] 国家统计局:2000年中国统计摘要[R],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105.
[5] 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330.
[6] 俞可平:治理和善治引论[J].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9,(5)37-41.
华侨大学·张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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