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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完善贷款法律手续的几点措施(3)
www.110.com 2010-07-07 09:56

  八、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的完善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处分权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市行曾下发《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工银大办字[2003]247 号),要求依照该通知精神办理。但目前个别分支行新办理的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未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确保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合法有效,我行对于2003年4月18日以后办理的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必须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外,同时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否则不得办理抵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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